【引用格式】殷文贵.共同体的历史嬗变、理论流变与价值功能 [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5).
DOI:10.16197/j.cnki.lnupse.2024.05.003


殷文贵,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深圳大学“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人才,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深圳大学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等8个项目,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思想理论教育》《社会主义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摘 要:共同体作为一个源远流长、蕴含丰富的概念范畴,经历了从“城邦共同体”到“信仰共同体”,再到“契约共同体”的历史嬗变。尽管共同体问题由来已久,但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理论始于 19 世纪中后期马克思、滕尼斯、涂尔干等人对共同体所做的系统化研究。在此基础上,共同体理论不断传播、流变,并在21 世纪催生出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代表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由此凸显出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价值功能:共同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方式,是人类相互交往的社会基础,是人类从事生产实践的组织形态,是人类获得确定性的政治保障,是人类精神文化财富的主要载体。
共同体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存在方式,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共生、共存、共在的生活状态,承载着人们对“优良”“至善”“正义”社会生活的美好希冀。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共同体”以来,各时代的思想家对“共同体”的思考从未间断,由此催生的共同体概念和范畴,构成了描述人类存在方式的基本范式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线索。20世纪 80年代以来,在社群主义同新自由主义论战的过程中,学术界掀起了一股探讨共同体理论的热潮,但由于学科背景、译介传播、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直到今天学术界对它的理解和运用仍然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况且,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共同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言必称“共同体”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以来,共同体的内涵和外延变得越来越宽广深邃。因此,加强对共同体的历史嬗变、理论流变与价值功能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共同体是一个源远流长、蕴含丰富的历史性范畴,最早可以追溯到希腊语“koinonia”。“koinonia”最为人熟知的含义是希腊“城邦共同体”。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开篇就指出:“每一个城邦(城市)各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它所求的善业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城邦’(πóλιs),即政治社团(城市社团)。”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所造就的每一种事物都有其自身的目的,而人类的目的就是实现所谓的“善业”,也就是物质的富足、身体的健康以及良好的道德。但是,这些“善业”不能在孤立的个体中实现,也不能在小规模的社会团体中实现,而只有在“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城邦中才能达成。就此而言,人类与生俱来就是一种合群的社会性动物和政治性动物,个人生活的保障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城邦这个整体,一个人脱离了城邦,“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
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共同体”思想对后世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随着希腊“城邦共同体”的瓦解和罗马帝国的崛起,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思想来重构和规范社会秩序,波利比阿和西塞罗的国家共同体思想孕育而生。波利比阿把罗马日益强大并逐步征服世界的原因归结为罗马共和制度的优越性,即罗马崛起的秘密在于它实行的是一种混合政体。西塞罗则着重强调了法律对国家的重要性,认为法律的纽带是国家的实质,没有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国家就是“通过法律许可和共同利益而结合到一起的群体聚居的形式”。在罗马帝国对外扩张过程中,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境内广泛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并且逐渐得到当权者认可,成为帝国的国教。自此以后,基督教教会以其独特的教会组织展开了与尘世王权争夺权力的斗争,以维护神权为宗旨的“信仰共同体”逐渐在西欧大地上建立起来。这期间,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基督教“教父”,从神学角度把国家这种现实的共同体分为“上帝之国”和“人间之国”,从理论上论证了其基督教政治价值观;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经验哲学家虽然承认国家是人的理性的产物,但又把人的理性看成上帝的创造物,进而得出“国家是上帝的产物”的结论,从而奠定了中世纪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
16 世纪以来,随着文艺复兴运动深入发展以及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展,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各国广泛传播,曾经淹没于“信仰共同体”中的人性日渐觉醒,越来越多的思想家开始从人本身出发,用人的眼光来解释社会政治问题,从理性和经验的视角来论证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契约共同体” 思想由此填补了“信仰共同体”思想衰落的权力真空。“契约共同体”思想的代表人物众多,包括崇尚君主专制和国家至上的马基雅维利,把主权视为国家主要标志的布丹,把国际法视为国家间交往基础的格劳秀斯,把国家视为控制人们欲望和结束战争的产物的霍布斯,把国家视为保障个人权利的工具的斯宾诺莎,提出国家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分权制衡的洛克等。特别是进入18世纪以来,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快速发展以及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思想启蒙运动对整个欧洲产生了强烈冲击。在这场运动中,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共和政体是最能体现“法的精神”的政体形式,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实行“三权分立”的组织原则,这是避免政治权力滥用,维护公民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的基本政治保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把国家视为人民订立社会契约的结果,当成“公共人格”的代表,认为国家权力即政府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才是国家主权的真正享有者,主权必须由人民掌握。康德则在卢梭人民主权说的基础上,利用法律条款的方式探讨了国家间联盟的问题,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六项预备条款和三项正式条款,以期消除侵略性的掠夺战争,实现人类社会“永久和平”。
由此可见,自古希腊以来,共同体就是一个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带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概念和范畴。人们对共同体问题的理解集中体现在对国家问题的探讨上,也就是对国家的起源与发展、国家的制度架构、国家的应然状态等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上。概言之,从“城邦共同体”到“信仰共同体”,再到“契约共同体”,这是共同体历史嬗变的基本逻辑,也是我们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线索。
尽管共同体问题由来已久,但古希腊以来思想家关于共同体的探讨由于缺乏规范、系统的学理分析和理论证成,或带有理想的文学游记情结,或带有神秘的宗教神话色彩,或带有抽象思辨的形而上学倾向,因而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理论。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理论可以追溯到 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滕尼斯、涂尔干等现代思想家和社会学家对共同体所做的系统化研究。这期间,马克思较早提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从而奠定了共同体的理论基础。此后,滕尼斯通过对“共同体”与“社会”的二分法研究,深刻阐明了人类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类型;涂尔干则通过对“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纵向二元划分,探讨了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这些理论几经传播、流变,于 20世纪后半叶在美国、日本、中国等国家产生较大影响,并且催生出各式各样的共同体概念和范畴,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中一笔极为宝贵的思想财富。
1.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到“真正的共同体”
共同体理论是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把握人存在方式、探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结晶。
马克思按照人类社会形态的更替逻辑,把共同体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要特征的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以物的依赖关系为主要特征的“虚幻的共同体”以及以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真正的共同体”。“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又称“天然共同体”“本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早期建立在血缘、地理、语言、习惯基础上的自然组织形态。在这种形态中,个人没有私有财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比较简单,人们对共同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个体往往淹没于共同体之中。“虚幻的共同体”又称“抽象共同体”,源于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扬弃和超越,是一种随着生产力、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的资本主义政治共同体。它突破了血缘、种族、地域的限制,摆脱了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个人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自由、平等、独立,但它把他人当作纯粹生产的工具,自己也不知不觉沦为资本的奴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可见,“虚幻的共同体”实际上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民社会,其本质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是被统治阶级的“新的桎梏”,终将被“自由人联合体”取代。“真正的共同体”又称为“自由人联合体”,是对“虚幻的共同体”的彻底扬弃和全面改造,其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人类实现普遍交往,传统的所有制关系被彻底推翻,个人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人类实现真正解放。总之,马克思共同体理论是事实描述也是价值判断,它深刻揭示了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科学呈现了社会形态更替和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为 21世纪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指引,为新时代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和理论积淀。
2.滕尼斯共同体理论“:共同体”与“社会”
在社会思想史上,最先从社会学角度对共同体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当属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Tönnies)。1887 年,滕尼斯在其著作《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对共同体(Gemeinschaft)和社会(Gesellschaft)进行了两极性对比分析,深刻剖析了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相互联系、交往的两种类型。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上的群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与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在此基础上,滕尼斯把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三种形式。在这些形式中,人们有共同的思想观念、共同的善恶标准、共同的朋友和敌人,相互之间是一种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有机联系,而不是一种单纯的利益关系,因此人们实际上过着一种“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与此相反,“社会产生于众多的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有计划地协调”,是一种建立在理性意志基础上的、有着某种目的的机械聚合和人工制品。在社会中,人们的活动和权力领域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靠契约来维持,人们虽然像在共同体里一样和平地生活在一起,但却很少会结合在一起,基本上处于一种分离状态。因此,“在共同体里,尽管有种种的分离,仍然保持着结合;在社会里,尽管有种种的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滕尼斯对共同体与社会的二元对比分析,促使“共同体”一词正式进入社会学领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学概念,由此深化了共同体研究的理论基础,对共同体理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3.涂尔干共同体理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
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一生关注社会秩序、社会整合问题,他对共同体问题的研究集中体现在他的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中。在该著作中,涂尔干提出“机械团结” “有机团结”等重要概念。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是社会团结的源泉,而社会团结又包含“机械团结”和 “有机团结”两种形式。“机械团结”主要产生于社会分工尚处于低级阶段的传统社会,代表的是一种趋同性、相似性或者分化程度较低的社会样态,即古代社会。在这种社会中,社会成员的团结建立在“相似性吸引”的基础上,个人紧紧依附于家庭环境和文化传统,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成员们几乎秉承共同的价值、共同的意识、共同的信仰,集体感情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凡是对这种感情的动摇就是对社会凝聚力的动摇,就是对社会的背叛”,整个社会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相似性。当然,这种状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化,它自身的纽带会不断松弛,直至发展至极致状态,最终趋向于“有机团结”。与“机械团结”不同,“有机团结”产生于劳动分工比较发达的社会高级阶段,表征的是一种异质的、分化的社会样态,即现代社会。在这种社会中,社会成员的团结建立在“功能性互补”的基础上,社会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隶属,集体意识和共同情感日趋弱化,社会成员具有一种强烈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的倾向,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它无法使个人的意志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只能按一定次序把物排列在个人意识周围”,人们的理想是去建造个人的独特的生活图景。由此,在这种社会团结中,“整体的个性与部分的个性得到了同步发展”,“这种自由发展的空间越广,团结所产生的凝聚力就越强”。涂尔干的两种社会团结思想,虽然充满了浓厚的斯宾塞色彩和强制性意涵,但其对古典经济学和古典法学把分工研究完全建立在“私利”与“公益”、“私法”与“公法”的研究取向的批判,以及对分工形成的社会根源和社会功能的深刻揭示,无疑是值得我们肯定和借鉴的。
20 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现代化的推进,各种社会问题接踵而至,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共同体的概念、功能和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学界关于共同体的研究视域逐渐拓展,研究重点日益凸显。一是共同体研究视域扩展至自然科学领域。英国科学哲学家波兰尼提出“科学家的特定集团”主张,公开批判当时盛极一时的计划科学主张,极力提倡科学自由、学术解放。美国社会学家莫顿提出“科学共同体的规范”主张,认为科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科学的精神特质”,呼吁科学家必须遵守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科学共同体的行为规范。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科学共同体的范式”主张,高度肯定了“范式”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阐释了科学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认识论基础,揭示了科学共同体交流、合作、运行的社会因素。这些科学共同体思想,开创了社会共同体向科学共同体转变的研究范式,引发了共同体研究的新的社会思潮,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二是共同体研究视域扩展至历史学领域。日本的平野义太郎、清水盛光、戒能通孝、福武直、丰岛静英等学者聚焦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和形态问题,并提出“村落共同体”和“水利共同体” 的新型共同体概念。虽然这些学者对中国是否真实存在“村落共同体”和“水利共同体”存有争议,但“共同体”却成为研究近代中国乡村社会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工具,共同体的思想在日本学术界不断传播扩散,日渐深入人心。三是共同体研究注重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回应。20世纪 8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思潮致使西方个人主义文化盛行,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冷漠,社会不平等问题加剧,西方社会陷入空前的道德和社会危机。为反对新自由主义以个体和自我为中心的政治价值规范和立场,麦金泰尔、桑德尔、沃尔泽、泰勒、米勒、依左尼等共同体主义(社群主义)者,一致“强调社会平等优先,以社群整体为出发点,以促进美德为目的”,由此掀起了一股探讨共同体理论的热潮,共同体理论研究被提升到政治哲学研究的高度。
进入 21世纪,随着人类交往和社会实践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共同体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它不仅吸收了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成果,还借鉴了人类学、地理学、历史学等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以现代化、全球化导致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为出发点,阐释了人们热切期待的但并非真实存在的共同体。他在《共同体》一书中指出,尽管“共同体”一词含义众多,但不论如何,它听起来是甜美的和美妙的,是对意义、团结和集体行动的寻求,是一种人们最想念的东西,所以“有一个共同体”“置身于共同体中”总能让人产生一种美好的情愫。但鲍曼同时指出,现代社会中的共同体仅仅是一种感觉(feel),“意味着的并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获得和享受的世界,而是一种我们将热切希望栖息、希望重新拥有的世界”,是一种想象出来的、人为制造出来的共同体。美国历史学家入江昭(Akira Iriye)在《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一书中提出“全球共同体”的概念,深刻剖析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当代人类生活和国际政治中的重要作用,追溯了这一现象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美国政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其著作《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中,把民族、民族属性与民族主义视为一种特殊文化的人造物——想象的共同体,从而探讨了民族主义崛起的社会根源,论证了民族主义从美洲最先发生,再向欧洲、亚非等地逐步扩散的历史过程。我国学者张康之、张乾友在《共同体的进化》一书中提出了“家元共同体”“族阈共同体”“合作共同体”等原创性概念,认为人类社会是以共同体的形式出现的,人类历史就是共同体的进化史,而共同体的更替逻辑就是从“家元共同体”到“族阈共同体”,再到“合作共同体”。这些关于共同体问题的探讨,深化了对传统共同体概念的理解,拓展了共同体研究的新视角和新领域,使得共同体理论在解释现实问题时更加全面深入。
自人类诞生以来,在某些时候人类可能会缺乏共同体意识,但从来就没有脱离过共同体实践。尽管自文艺复兴特别是启蒙运动以来,主观理性的张扬和个体力量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共同意识”和“共同生活”的衰落,但人类社会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从未中断,各式各样的共同体生活从未缺席。缘何共同体对人类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缘何人类一定要在共同体中生活?这就需要我们从生存、交往、生产、安全、精神层面对共同体的价值功能进行探讨。
马克思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现实的人”的深刻剖析基础上强调:“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因此,与动物纯粹依靠大自然独立生存和繁衍的本质不同,“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告诉我们,人从出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区别于动物的、具有天然社会属性的政治动物,人与人之间只有结合成为共同体,形成一个相对安全和稳定的社会结构,才能过上人之为人的生活。现实生活中任何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处于共同体之中的,都必须以特定的共同体为生活依归。离开了共同体,人不但不能发展,而且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终将无所依托、无以为继,人就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人。而“如果人们相互结成一个共同体,并在其中感受到了某种信念或感情,那么这种信念和感情会给我们带来多么大的力量啊!”正是在此意义上,格劳秀斯强调,人是一种特殊的动物,人类特有的东西之一是对社会的渴望,也就是对同类人的共同体的渴望,人的本性自身才是自然法之母,它驱使我们寻求一个共同社会。可见,共同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方式,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社会组织形式,是与人的本性最吻合的社会生活形态,“人类共通的本性”就是要以共同体的形式去生存、生活和发展,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人类社会共同体发展史。从古代到现代,从东方到西方,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世界上每一个地区的每一个人,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以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的,单纯的个人或个体完全就是一种假设和虚妄,事实存在的只有“我们”“你们”“他们”,只有民族、国家、组织、团体等。
人是一种天生的社会性动物和政治性动物,人类的存续与发展离不开对美好生命体征和崇高社会价值的向往与追求,这就需要一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交往。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动态呈现,人类交往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创造的必要条件,是人类历史进步、世界历史发展以及人类解放的助推器。而实现这一切归根结底有赖于共同体,也就是说,人类交往需要在特定的共同体中进行和完成;离开了共同体,人类就很难实现真正的交往,或者说交往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一方面,就共同体的社会属性而言,它本身就是建立在某种客观或主观需求基础上的产物,人与人之间一旦开始进行交往,就不可避免地会卷入到共同体中,或者组建一种新的共同体。就此而言,共同体与人类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共同体是人类交往的社会基础,而人类交往同样能够促进共同体的稳定和发展,甚至产生和构建新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共同体之所以奠定了人类交往的社会基础,主要还在于共同体本身蕴含着一种使成员普遍遵守的精神和权威,比如文化、道德、信仰、风俗、利益、个人魅力等。这些精神和权威作为共同体成员长期磨合、酝酿的产物,体现出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和一般精神,既是规范和教化“自共同体”成员的思想武器,也是影响和凝聚“他共同体”成员的价值准则,由此使得人们的交往有据可循、有规可守。如果人们在交往过程中产生某种利益纠纷或者冲突,共同体的精神和权威往往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方式进行协调和处理;而如果共同体的精神和权威一旦丧失,就意味着共同体力量的消失,人们的交往活动就会无所适从,就会陷入困境直至完全失败。
现实的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既需要进行社会交往,也需要从事生产实践。事实上,社会交往只不过是生产实践的一种手段,生产实践才是社会交往的真正目的。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 “生命的个体的存在”是人类创造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而这个前提的实现又必须依靠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马克思认为,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体,并且是有各种各样需要的个体,其中一个最基本的需要就是生活的需要。“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然而,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往往不会是独立的、单个的个体,因为“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是不可思议的”。从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任何生产实践活动都离不开建立在某种纽带或者联系基础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必然会形成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关系的集体和组织——共同体。在共同体中,成员之间相互协同、互帮互助,不断进行着生产和再生产,共同创造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而使自身的肉体获得能量、心智得到满足。因此,生产实践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性的,没有人能够完全脱离共同体独自进行生产和再生产,“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与此同时,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也必须以生产和再生产为前提条件,因为在不断地生产劳动中,共同体成员不仅再生产着自身,而且也再生产着共同体,这种再生产活动延续了共同体本身和共同体成员,他们又将这种再生产传给下一代,这样不断发展下去,使得人的类群性得到再生。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人类凭借自己智识和精神,不断创造着更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创造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地改造着自身、改造着世界,这是人类得以再生和延续、人类社会得以不断向前迈进的根本动力所在。
确定性是人类获得预期结果的前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动力,集中体现为人们对安全感、归属感的向往和追求,而这种向往和追求同样依赖于共同体。对此,鲍曼曾在《共同体》一书中以多个设问句形象地劝诫道:你需要确定性?那么放弃你的自由;你想要信任吗?那么就不要信任你所在的共同体外的任何人;你想要这种亲密和谐的家庭感觉吗?那么就在你的房门上装上警报器;你想要安全感吗?那么就不要让陌生人进来。这里,鲍曼主要是想阐明现实的共同体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有机体,人们要想在其中生活,必须有所取舍;但也隐喻着共同体的内在价值功能,即人们的确定性、相互信任、亲密和谐的家庭感觉以及安全感的获得并非天然存在的,它来源于共同体赋予,需要共同体的呵护与守卫。“我们怀念共同体是因为我们怀念安全感,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至关重要的品质。”这一切主要取决于共同体本身所蕴含的鲜明的政治属性:在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本身包含着明确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关系,它们孕育了规制共同体成员的原则和框架,构成了共同体成员身份认同的标志和保障,塑造了规范共同体成员的行为举止的尺度和杠杆,有利于培育人们的思想道德品质、增强人们的团结合作意识、抵御外来威胁和侵略等,从而有效确保共同体内部形成一种相对安全、稳定的政治秩序,使共同体成员最大限度地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与此相反,如果一个人游离于共同体的规范和框架之外,他就不再属于共同体,而一旦缺乏共同体的庇护,人就会变成一个“赤裸裸的生命”,受到自然界或者其他共同体的威胁和迫害。由此看来,共同体实质上就是人类生存的一道天然的政治屏障,人的生命和价值是与共同体融为一体的,离开了这道屏障,人就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迈入“风险社会”。当然,共同体的强烈政治属性也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人的自由、压制了人的个性、阻碍了人的发展,这说明确定性和自由之间是存在矛盾的,二者在很多时候是很难兼得的,“失去共同体,意味着失去安全感;得到共同体,如果真的发生的话,意味着将很快失去自由”。
文化作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共同体的灵魂血脉和精神家园,代表着共同体独特的精神标识,积淀着共同体成员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文化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共同体的孕育和支撑,共同体是人类精神文化财富的主要载体。如前所述,共同体成员为了生活,必然会不断地从事生产和再生产活动,在此过程中,人们不仅创造着满足自身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质财富,而且也创造着使自身心灵得到升华的精神财富——文化。这些文化吸收和汇聚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服务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哲学思想、政治方略、制度架构、意识形态、文物古迹等,也有人们习以为常的语言符号、风土人情、宗教信仰、行为规范、审美情趣等,还有从人们现实生活中抽象和凝练出来的道德情操、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文学艺术、精神图腾等。显然,共同体所孕育的文化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的共同体会孕育出不同的文化,同一个共同体在不同时代、不同发展阶段同样会孕育出不同的文化。这些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共同体成员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对培育共同体成员的集体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巩固共同体内部的和谐稳定、繁荣昌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在阶级社会里,文化具有鲜明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一种开放包容的文化往往是共同体向前跃进的指南针和助推器,而一种狭隘自私的文化很可能会阻碍共同体的发展,甚至使共同体走向解体或者毁灭,这也正是我们倡导文化多样性、反对西方“文化霸权”的根本原因。
总之,共同体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社会性存在,承载着诸多价值功能。可以说,只要人不丧失生命的本质,共同体就不会消逝,共同体的价值功能就不会褪色,这是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共同体从幼稚走向成熟、从自在走向自为的总体逻辑。这也启示我们,共同体不是一成不变的,共同体的价值功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然随着共同体形式的转变和人类价值观念的更新而不断推陈出新。换言之,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共同体的进化史,也就是共同体价值功能的演化史。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历史车轮滚滚向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民族史、地域史逐渐转化为世界史、全球史,人类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与此同时,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加速演进,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日益加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成为国际社会发展常态,世界再一次身处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在此背景下,构建一种更加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新型共同体的呼声越来越高,由此一种全新的共同体思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应运而生。
2022 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向世界庄严宣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客观现实,充分汲取古今中外人类哲学智慧和思想精华基础上提出的一项着眼于人类前途命运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遵循,以“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为哲学立场,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价值基础,以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基本支撑,以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为战略引领,以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重要依托,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为具体形态,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美好世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普遍交往时代的一种“建构性世界观”和“新世界图景”,科学揭示了人类理想共同体的认知视域、服务对象、实践力量、现实方案,深刻回答了“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哪里,将到哪里去”等世界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是对当今全球化时代现代性危机的现实考虑和实践应对,其真实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必然性的现实需要,是马克思现代性方案的当代实践”,饱含着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和历史创造精神,彰显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天下胸怀和使命担当,充分占据了道义制高点、话语制高点和时代制高点,推动了共同体理论范式革命的时代性发展。这是对共同体理论特别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结果,赋予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以新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勾勒出不同于传统共同体思想的新型文明交往范式,为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更好地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一套科学的理论方案和实践遵循。这是共同体历史嬗变和理论流变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学术界研究共同体理论的全新起点。
文章出处:本文摘自《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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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J38Mj5ylEu-y8CJeqFzXydPTw9FOoZbWk07f6ZDFQR1p5KmucelOFVP6e7OAbaQFQlRBoOZEqqXI69WiyTOrlJCn7ypAq0hkGwdifTuwYe2-wCiItA7Q96ThZ5IoLl1_MTADxs1lBsN_BeWK2_S6CliHuNFiV63nQiiKnD2UrqBVP4ccxsJrch1SUmP7XhaR&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