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钻扩 邹雅如.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理论架构、演进历程与政策路径——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03):41-54.
DOI:10.16197/j.cnki.lnupse.2025.03.011
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理论架构、演进历程与政策路径
——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刘钻扩 邹雅如
摘 要: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政府首创性提出的新型国际合作模式,对于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运行机理、发展历史和战略价值进行分析,并运用“一归纳,三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不同阶段的特征和政府相关政策的互动性发展过程,重点探讨政府如何因势利导制定、调整、实施相关政策,发挥“有效政府”作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优化升级。研究表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需伴随政府政策的持续演进与优化,要求“有为政府”依据合作实际阶段及主要问题灵活施策。文章将合作阶段特征和政府政策变迁的互动关系从静态讨论扩展为多阶段动态分析,为动态研究新结构经济学中“有为政府”的内涵、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化拓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提供有益启示。
一、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经济合作模式也不断演进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首创性提出的“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新型国际合作模式,能够根据各国要素禀赋结构,发挥各国比较优势,通过政府政策协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有效拓展。自2015年“第三方市场合作” 概念首次提出以来,第三方市场合作已从理论构想变为实践,合作成果不断涌现。第三方市场合作指中国企业(含金融企业)与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主要表现为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共同开拓发展中国家第三方市场,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发展中国家的广阔市场有效对接,实现1+1+1>3的效果。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通过搭建协同共建的平台,使各参与方相互借力,各展所长,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多方共赢。截至2019年6月,中国已与14个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新结构经济学强调,经济发展是一个要素禀赋及其结构持续升级的过程,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因势利导、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以及因结构制宜,在不同时期发挥不同作用,通过制定符合当期发展现实的政策来适应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第三方市场合作正是这一理论在实践中得以应用的切实例证。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基础和动力就是各参与方的要素禀赋结构与比较优势,在合作过程中,政府始终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能够及时把握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尊重“市场有效”,同时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灵活调整政策以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鼓励支持第三方市场合作,逐步构建起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新模式,并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持续拓展深化。
然而,第三方市场合作作为一个较为新颖的概念,尽管其实践成果日趋丰富,但对其运行机理、发展历程以及与政府政策的互动性发展等都缺乏系统性研究。鉴于此,本文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首先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运行机理、发展历史和战略价值进行整体分析,并运用“一归纳,三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案例收集和分析,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历程进行阶段划分,通过对不同阶段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特征和该阶段政府政策的互动性发展进行分析,研究政府是如何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不同阶段发挥效用,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以期为政府通过政策调整进一步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提供参考,为中国企业更加深入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以及中国企业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走出去”目标提供指导。
二、文献综述
新结构经济学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深入探究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结构变化及其背后的决定性因素。新结构经济学强调,要实现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重作用。这一理论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过程高度契合,能够为推动该合作模式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有效市场”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的引导下,各国能够依据要素禀赋结构与显著的比较优势,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而“有为政府”则利用“政府之手”有效识别本国潜在的比较优势,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顺利进行,从而将潜在比较优势转化为显性比较优势。
新结构经济学中的“有为政府”强调政府要做到“动态变迁”和“主动改革”。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体现为:政府不仅需要密切关注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主动调整政策,消除合作障碍。第三方市场合作既是一种企业层面的互动,也是一种政府层面的推动,政府干预的强度和国家整体战略规划是影响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化程度的核心内在因素。第三方市场合作强调“企业主体、政府引导”,这意味着在合作过程中,企业应发挥主导作用,发挥比较优势;而政府则要通过顶层设计,将第三方市场合作和国家发展战略对接,为合作提供战略指导和政策支持。
目前已有学者利用新结构经济学中的“有为政府”概念为产业发展提出建议,认为“有为政府”能够指导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也有学者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探讨如何实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指出要通过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认为中国与沿线各国应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在多元、全面的开放格局和动态交流中,实现共同发展。
然而,这些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讨论“有为政府”对于某具体产业升级的作用,或各国应如何发挥禀赋优势,缺少从时间维度对政府政策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动态分析。鉴于此,本文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在深度剖析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运行机理、发展历史和战略价值的基础上,运用“一归纳,三分析”研究方法,以中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和不同阶段政府政策的动态演化过程为分析重点,探讨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过程中“有为政府”的作用。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首次运用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及研究方法对第三方市场合作进行研究,从新的理论视角阐释了中国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成功发展的原因;(2)与以往的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时采取的局部观察方法不同,本文基于自主构建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案例库”,聚焦于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的全过程,进行阶段划分,深入剖析各个阶段的独特特征以及政府政策演变的动态历程,通过梳理分析不同时期政府政策的出台与调整,更全面地评价政府政策在推动合作发展过程中的总体效能与影响;(3)研究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制约因素以及如何通过政府政策调整,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以期为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的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三、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分析框架
(一)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运行机理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要素禀赋及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当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发生变化,首先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生产成本和比较优势,进而引导国家产业结构向更加符合比较优势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整体经济增长方式的进一步转型。此外,由于要素禀赋及结构的变化,各国为了在国际分工和合作中更好地发挥本国比较优势,在选择国际合作模式时,也会随着要素禀赋及结构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中国而言,中国凭借丰富的劳动力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在早期的国际分工和合作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要素禀赋及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尽管相比于发达国家,劳动力相对密集的产业仍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但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相对优势正在下降,进而也引发了在国际分工和合作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一方面,劳动力供给逐渐稀缺,成本不断上升,人口红利、自然资源红利等逐步消退,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受到来自东南亚和非洲国家的冲击;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高级生产要素方面的积累不断增加,要素禀赋决定中国已经具有工业制造业、建筑业、“耐心资本”三大显性比较优势和人均知识/技能/能力资本潜在比较优势,产业向高知识/技能密集的服务业,如设计采购建筑(EPC)承包加融资服务、信息通信、金融等高端服务业转型升级。因此,一方面要规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的直接竞争,另一方面要根据中国新的要素禀赋及结构,结合新的比较优势,探寻新的优势产业和国际合作模式。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发展中国家必须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最能帮助本国经济增长的、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领域。这些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显著比较优势,且具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正好与中国在工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形成优势互补,从而实现双赢。但由于在合作过程中面临债务风险、制度标准差异等问题,仅靠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解决,需要引入国际组织和第三方国家的共同帮助。
在国内外双重影响下,第三方市场合作顺势而生。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实质就是各施所长、各得其利、多方共赢,各国的资源禀赋结构是进行合作的物质基础和合作前提。目前,中国资金与产能要素持续积累,但是在一些高科技和高端技术领域,仍然缺乏关键性技术;同时,随着中国产能的持续提升,国内市场在吸纳这些日益增长的产能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能够结合中国的优质产能与发达国家的尖端技术及先进设备,同时对接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与工业化需求,不仅能让中国的产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也能有效链接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供给和需求,释放各方合作潜能,促进技术与市场的紧密联结,实现全球产业链高中低端有机融合,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另一方面,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实现由双边的特定互惠性合作向多边的扩散互惠性合作的转变。在传统的双边特定互惠性合作模式中,合作主要聚焦于双方的利益交换,强调双方利益的均衡,即只有当双方的利益完全均等或至少达到各自可接受的范围内时,合作才可能达成。相比之下,多边的扩散互惠性合作注重的是整体利益的稳定持久。同时,只有以双边的特定互惠性合作作为根本前提,才能为多边的扩散互惠性合作的实现奠定基础。因为只有在信任和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加深合作双方的了解与信赖,从而促使其审视并关注彼此更加长远、广泛的利益。第三方市场合作正是以双边特定互惠性合作为基础和起点,进一步向多边的扩散互惠性合作拓展。从双边到多边的拓展进程来看,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分为“借船出海”型和“三桥联动”型两种类型。
“借船出海”型指中国与合作另一方具有紧密的合作关系,借助该方提前进入第三方市场、与第三方市场已有的良好市场联系这一优势,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就像借用一艘已经熟悉航道的“船”,顺利进入并开拓新的市场。此时的“双边”强调的是中国和另一合作方,以及另一方和第三方的合作基础。例如,葡萄牙受欧债危机影响,企业普遍遭遇资金匮乏与融资成本攀升的严峻挑战,中国三峡集团对葡开展投资,在帮助其渡过危机的同时,推动中国企业自身的升级,并进一步深化合作。三峡集团凭借葡萄牙电力公司在巴西的业务布局,顺利进军巴西水电市场,在短期内即取得了显著成就。“借船出海”型可以帮助中国降低进入成本,提高先入国的合作效益,共同促进第三国经济增长。
另一种“借船出海”模式是中国作为“船主”,合作另一方作为“借船者”,在与中国构建起牢固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借助中国在第三国市场上已确立的先发优势共同参与合作。这种模式的“借船者”一般为发达国家,主要通过提供高技术产品设计制造、设备安装调试等高端服务参与合作。例如在尼泊尔塔纳湖水电站项目中,由中国电建作为第 2 标段 EPC承包方,日本东芝集团部分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中国电建是全球顶尖电力建设设计商和承包商,东芝集团在能源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优质服务,该项目专业化分工的合作模式体现了第三方市场合作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优势。这种“借船出海”模式不是简单的资源或资本输出,而是知识与技术合作的深化,这不仅能够提升合作的专业性和效率,也可以促进技术与知识的跨国界流动。最重要的是,这一模式可以使发达国家得以被有效吸纳至合作平台,与中国及第三国共享发展机遇,有助于打破发达国家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误解与偏见,通过实际合作展示中国推动全球互联互通、促进共同繁荣的诚意与成效。

“三桥联动”型指中国和合作的另一方、中国与第三方、另一方与第三方均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此基础上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展开合作,如同三座已经架好的桥梁,最终形成稳定的合作平台。例如,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项目与中国、日本、泰国三国的合作。东盟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重点建设区域,也是日本“印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日两国更是具有深厚紧密的合作关系。在这一基础上,针对泰国政府东部经济走廊建设的资金压力问题,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承建,实现了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深度融合以及利益的高度联结,从而进一步加深合作层次。两种合作类型均强调“双边”基础的重要性,换言之,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本质是将原本局限于双边的特定互惠性合作,拓展为涉及三方的扩散互惠性合作。这种扩展建立在双方原有合作所积累的利益共享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
(二)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历史
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最早出现在“新航路”开辟时期,然而当时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实际上并不完全对应现代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定义。在“新航路”开辟之后,英国和荷兰分别成立东印度公司,联合争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亚洲原料市场,开展商业掠夺行动。这一时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看作是一个霸权国家通过经济和政治手段,与另一个要素禀赋及结构相似、可以实现资源互补的霸权国家合作,利用新航路对其他国家进行资源掠夺的过程。
20世纪60至70年代,日本经济迅猛增长,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同时采取“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积极扩展海外市场。然而在进军海外市场的过程中,日本发现仅靠单一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困难。在这一背景下,日本开始进行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探索。早期日本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实际上是一种“三角合作”,通过在第三国实施培训项目、派遣在第三国的专家、建立伙伴项目等方式,在非洲等多个地域开展。法国是最早与日本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国家,如20世纪60年代,日本和法国共同参与阿尔及利亚阿尔泽炼油厂EPC 项目和哈西梅尔天然气处理设施项目,日本日挥株式会社作为主要承建方,法国企业则分别承担建筑承包商和安全设备、管道材料供应商的角色。随着两国企业合作的深入发展,两国政府也开始对这种合作表示重视。1996年,法日两国政府签署《面向 21世纪日法合作的 20项措施》,提出要推动两国企业在第三国共同开展联合项目,法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开始由自发的商业行为向政府的支持引导转变。截至2021年,除中国外,日本已与新加坡、法国、西班牙、印度、土耳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签订“第三方市场合作”相关文件,涉及诸多领域。日本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与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高度契合,可以理解为两个国家的企业在“有效市场”的驱动下、在“有为政府”的指导下,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也为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东欧与西方国家开展广泛的经贸合作,其中也出现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实例。主要合作方式体现为:联合销售共同生产的工业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第三国市场共同建立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第三国开展联合投标承包交钥匙工厂等,合作领域主要集中于工业设备、建筑承包、化工产品和消费品等。这种合作模式最初是作为工业合作的辅助和补充手段而诞生的,实质上是一种双边关系向第三国市场的局部延伸。

对于中国而言,第三方市场合作最早是一种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共同在第三国开展合作的商业合作模式。例如2006年中法尼日利亚庭塔岛集装箱码头(TICT)项目,中方投资入股后对码头进一步升级,为中国和法国带来了良好投资收益,也对当地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这种中外企业间投资活动的蓬勃兴起,中国政府不仅对此给予密切关注,更成为系统性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先行者。在2008年,中日两国政府间就已有关于“共同开发第三国市场”的探讨,2015年中法政府发布联合声明,首次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标志第三方市场合作正式成为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和新时期国际合作新模式,为合作实践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此后,中国政府与多国政府签订相关文件和协议,第三方市场合作迅速发展,逐渐成为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模式。政府多次在重要文件中提及“第三方市场合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开展。
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全面优化升级。目前,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已取得一系列务实成果,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参与国数量不断增多。美国、德国等未与中国签订第三方市场合作相关文件的国家也开始积极与中国展开第三方市场合作实践,合作国家涵盖了亚洲、非洲、欧洲等多个区域的众多国家,形成了多元化的国际合作网络;项目落地区域范围持续扩大,影响力日益增强;在合作领域方面,呈现出从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等传统领域向清洁能源、环保、医疗健康等领域转变的趋势,为全球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在合作类型方面,尽管工程合作类项目仍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金融领域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近年来产融结合类项目显著增加,各国金融机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项目安全落地保驾护航。
(三)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战略价值
第三方市场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合作新模式,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新动能。2019年3 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这是“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一带一路”相关部分。目前,部分发达国家对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仍保持怀疑和警惕态度,参与程度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掌握先进技术和装备,但由于产业空心化现象的加剧以及海外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有效开发发展中国家市场难度随之加大。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部分发展中国家处于工业化起始阶段,尽管具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需求,但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产能等因素制约,往往难以独自承担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以高铁建设为例,中国在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具备强大产能,且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增长较快,但与其他高铁强国相比,在核心技术上仍存在一定差距。而第三方市场合作正是链接中国、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高铁产业的有效平台,通过三方合作,能够实现产能、技术、市场的充分衔接,从而降低发达国家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成本,提高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帮助中国实现“高铁大国”到“高铁强国”的转型,实现三方互利共赢。由此可见,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破除发达国家的政治忧虑,极大提高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吸引更多高质量的资本和先进技术资源,也可以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当地就业,改善当地民生状况。对于中国而言,可以帮助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扩大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四、第三方市场合作和“有为政府”的互动性发展研究
本文以新结构经济学为理论视角,利用其中“一归纳,三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每个时期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特点变化以及相应政府政策如何动态演变并影响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和运行。在此“,一归纳”指对现象本质及其背后各种因素的解释和归纳“;三分析”指从时间维度考察事物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过程的“历史纵向分析”、不同省市及国家的“当代横向分析”和其他同时发生的“多现象综合分析”。
此外,在数据来源方面,本文通过文本挖掘方法在政府网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国企业网站搜集第三方市场合作相关资料,通过调研、访谈等形式获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写的《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成果集》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编写的《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项目案例集》等一手资料,共收集第三方市场合作案例156条,其中有效案例143条。
(一)历史纵向分析
为探究第三方市场合作和政府政策的互动发展关系,本文对第三方市场合作进行分阶段研究,并对不同时期的阶段特征进行分析。本文以对第三方市场合作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性政策的发布为分期依据,将其合作历程分为萌芽探索期、快速发展期、深化拓展期及优化升级期四个阶段。

1.萌芽探索期(2015年之前):第三方市场合作初步形成
在2015年之前,全球经济合作领域尚未明确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概念,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主要局限于双边或多边贸易层面。这一时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更多是中国和外国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通过对这一时期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其往往是以某两国企业在第三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开展的。在这一阶段,政府在合作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但已有推动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明确意向。该阶段的政策导向以及第三方市场合作特征如下:
2008年,中日两国政府就“两国企业共同开发第三国市场”等问题进行讨论,初步规划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蓝图。2010 年,中法联合发表《关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声明》,提出“共同开发包括第三方市场的新项目”。尽管“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概念已初现雏形,但由于其概念框架尚不够清晰,且缺乏系统完备的指导策略,两国政府在推动第三方市场作方面经验不足。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在开展跨国合作时往往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
因此,在2015年之前,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数量较少,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占比约为60%,如大型土木工程建筑等。在项目类型方面,这段时期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主要以投资合作类项目为主,约占项目总数的53%。这种投资合作类项目主要为企业之间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在第三国市场开展商业合作,因此,企业在其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例如,中国上汽与美国通用合资成立新的公司,再通过合资公司在印度开展生产与销售活动。
而政府在合作过程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主要通过外交途径促进对外贸易往来。如2009年中日签署的《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关于通过联合融资支持中日两国企业对第三国共同出口项目的合作备忘录》,双方承诺为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融资支持。在中巴友好往来框架下,中国电建、卡塔尔AMC公司和巴基斯坦政府在2013年签订《投资项目谅解备忘录》,明确三方将合作开发包括卡西姆港燃煤电站在内的多个燃煤应急电站。
总体而言,2015年之前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情况呈现出数量有限、领域集中、类型单一的特点。尽管类似的国际合作模式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存在并发展,但并未成为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而这一时期政府由于主客观条件制约等因素限制,未能形成有效的支持政策。政府发挥作用较小,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未能得到政府政策指导和机制保障,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未成体系。
2.快速发展期(2015—2018年):第三方市场合作迅速扩展
2015年,中法两国政府联合发布《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首次明确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概念。在这一阶段,政府的作用明显增强,通过与各国建立合作机制体制,从政府层面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第三方市场合作在这一时期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体系。该阶段的政策导向以及实施成效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1)签署谅解备忘录与联合声明。在这一时期,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等11个国家政府签署了一系列第三方市场合作《谅解备忘录》和《联合声明》等文件,不仅为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铺设了坚实的政策基石,彰显了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开放姿态与合作精神。
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中国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的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显著增加,由上一时期的30项增加至59项。在这一时期,建筑业占比高达71%,仍为主要行业,但相较于上一时期的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还进一步拓展到了风电火电等清洁能源开发、通信和医疗健康等领域。例如中美肯尼亚基佩托风电项目、中法在达喀尔和阿比让建立网络运维中心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达成的新兴产业领域的重要合作。2018年5月,中日两国签署《关于中日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10月,两国举办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签署了50多项合作协议,涵盖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物流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一时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经拓展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与欧洲国家的合作外,中国还与非洲、亚洲、美洲等多个地区的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2)搭建合作平台,加强机制体制建设。通过构建高效的官方合作平台,并持续优化和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中国政府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主要为政府-企业间合作机制、政府-政府间合作机制两种类型。政府-企业间合作机制指第三方市场合作研讨会、圆桌会或相关委员会等,一般由政府部门主办,各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参加;政府-政府间合作机制主要为由各国政府部门组成工作组、指导委员会、高级别会议等。2018年9月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召开,鼓励构建涵盖包括政府、企业多方在内的“六位一体”合作对接平台,以实现多方资源的紧密协同。此外,中国与葡萄牙、新加坡、西班牙等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旨在更有力地支持和促进双方企业在第三方国家的合作项目,进一步拓宽国际合作的新领域。
这一阶段的第三方市场合作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除了传统的投资合作类之外,其他类型项目数量均有增加。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随着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的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已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新模式。其中,工程合作类项目作为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在这一时期有了大幅增加,约占项目总数的42%,这些工程合作类项目通常为规模庞大、技术复杂的大型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由于规模巨大、涉及多个领域和复杂的技术要求,仅仅依靠企业间的合作难以实现。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会面临资金不足、技术瓶颈、政策限制等多重挑战。因此,政府间的交涉与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与其他国家政府积极对接,共同为项目提供更为全面的政策保障、资金支持以及更广阔的合作平台,从而确保合作项目的成功实施。
总体而言,2015年至2018年是第三方市场合作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机制体制的建立,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项目不断增多,合作领域广泛,合作形式多样化,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然而,由于缺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示范案例,使得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往往需要自行摸索和尝试,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合作难度。这一时期第三方市场合作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有待提升。
3.深化拓展期(2019—2023年):第三方市场合作进一步深化
2019年3月,“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2019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提出要通过双边合作、三方合作、多边合作等各种形式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潜能,并鼓励开展第三方合作。同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南和案例》。政府在这一关键阶段持续扮演着积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过具体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机制的建立,为第三方市场合作提供指导和保障,深化并拓宽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该阶段的政策导向以及实施成效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金融机构深度融入第三方市场合作。政府认识到金融资本对于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的重要性,因此积极倡导并激励国内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参与到第三方市场的融资、保险、风险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合作中。这不仅能为合作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还能通过提供金融创新产品等方式降低合作方的融资成本与风险,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与吸引力。
在相关政策鼓励下,我国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产融结合项目比例持续攀升。在2019年到2023年间,产融结合类项目成为该阶段占比最大的类型,占比高达 31%左右,相较于前两个阶段的 3.3%和10%有大幅度提升。该阶段比较典型的案例如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法国开发署共同为塞内加尔达喀尔汉恩湾污水处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成为开发银行与法国开发署首次采取联合融资模式开展的第三方市场合作。
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框架下,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有效分散融资风险,还能够增强项目的稳定性。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多家金融机构能够携手为合作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这种风险共担的机制显著降低了单一金融机构所承担的融资风险。同时,政府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进一步巩固了项目的财务基础,提升了项目的成功率。这种政府引导与金融机构参与的双重保障,共同为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项目的长期稳定发展。
(2)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促进其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积极参与。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力军,拥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政府积极搭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平台,鼓励并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利用其在技术、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第三方市场中寻找合作机会,实现互利共赢。
2019 年至 2023 年,民营企业对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积极性显著增强。以往我国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企业多为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率相对较低。原因在于大型国有企业具备更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政府引导下,民营企业参与率有所提升。在 2019 年至 2023 年间,中国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占比约为 28%。远超前两阶段的 16.7%和 10%。例如中法阿布扎比PV2光伏电站项目,其中中国民营企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0%。此次合作不仅标志着中国民营企业和法国公司在跨国投资领域的深入合作,也为中国民营企业在法国及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不仅能够促进中法两国企业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也能够为中国民营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示范效应。
(3)聚焦重点行业,引领高质量合作。政府引导第三方市场合作向更具战略意义和技术含量的领域倾斜,特别是鼓励高精尖产业领域和高科技领域的领军企业、“领头羊”企业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等灵活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促进技术转移与产业升级,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
在政策引领下,新兴产业领域内的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新兴产业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技术和市场优势,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为各国企业提供更多的商业机遇和发展空间。典型案例为:法国企业参股的车企斯特兰蒂斯集团出资 15 亿欧元收购中国零跑科技约 20%股份,双方新建合资公司已在意大利和波兰等地投产纯电动车。此次合作不仅标志着中法两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更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总体而言,在这一时期,政府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引领作用不可或缺。政府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投身其中,进一步拓宽了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明确强调合作应聚焦的重点行业,实现了合作的精准与高效。这一时期充分体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所带来的显著成效,彰显了政府在引导市场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价值。然而,随着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不断深化,在新兴产业领域和技术标准方面出现了更多新的挑战,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合作环境更加复杂,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模式亟待进一步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4.优化升级期(2024年至今):第三方市场合作高质量发展
2023 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2023 年 11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 “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提出要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与更多有意愿的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以共建国家为重点目标市场,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要继续与有条件的国家搭建平台,拓宽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渠道。
随着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入发展,政府要进一步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及时发现不同时期的 核 心 制 约 因 素 。 首先,政府鼓励与更多国家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这就要求政府高度重视国别选择,深入分析合作国家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和产业结构,如与中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法国;目标国家的政治稳定性、经济潜力、法律环境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引导合作资源向风险可控、回报率高、合作前景广阔的国家倾斜,如几内亚、阿尔及利亚等国。其次,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对内需要鼓励本国企业、金融机构采用多元化投资策略,分散投资地域与行业风险,确保境外投资的长期稳健发展;对外需要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多边机制为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保障。面对更加复杂合作模式和更加多元的参与主体,政府要建立深化合作机制,拓展合作范围和领域,在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为企业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全面支持。

通过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历史纵向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市场合作成功的基础是遵循各国的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同时也离不开明确的合作框架和有效的政策支持;只有基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框架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才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比较优势;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有效拓展,从而推动合作的深化和升级。
(二)当代横向分析
刚果(金)英加水电站项目作为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典型案例,能够充分体现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的优越性。英加水电站是刚果河流域重要的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共六期,一、二期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支持下已于20世纪70、80年代建成投产,但英加三期工程作为项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却困难重重。由于技术限制。英加大坝的设计者美国、英国陆续退出项目,在2012年初,澳大利亚公司作为主要买家和出资方也宣布退出,英加三期工程暂时中断。2014年1月,中国企业联合体、西班牙联合体、加拿大-韩国联合体共同参与英加三号项目竞标,最终在2018年10月16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和西班牙ACS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签署建设和开发大英加水电站第三期的合同,共同承担大英加水电站第三期的建设和开发。
这一典型案例进一步印证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的必要性。发展中国家建设经营能力有限,其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往往由外国企业承建,但传统的双方合作中,建设国更易受到技术限制和资金约束,很容易导致项目中断。相比之下,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框架不仅能够降低单一资金来源和政治经济风险的高度集中,也可以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合作项目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更具合作韧性和适应性。
(三)多现象综合分析
在第三方市场合作过程中,由于项目落地国家的政治环境、制度法规、营商环境等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选择合作对象及落地国家时的合作初衷和动机会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这种多元化将进一步引发合作形式的多样性,且这种多样性会在合作的具体方式上得到体现。
在宏观政府层面,各国政府着力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主要出于以下层面考虑。首先,随着各国的经济联系愈发紧密,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三方协商的“小多边”机制,能够更好地突破传统的双边合作限制,有效促进全球资源高效配置,实现互利共赢。其次,当前国际经贸摩擦增多,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有效促进全球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彼此之间的利益关联,进而实现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更高水平的经贸合作模式支持,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够有效统筹各方优势资源,实现各方具有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有机结合,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赋能。
在微观企业层面,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各方能够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利用多元化融资策略增强项目融资灵活性,提高经济效益,有效分散风险并减轻潜在损失。另外,在面对历史遗留因素导致的技术标准差异时,中国企业通过策略性合作模式,如与国际设计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引入欧洲国家核验部门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等,确保项目符合第三国标准。此外,第三方市场合作还能助力企业进入原本难以单独进入的高门槛市场,通过与当地优势企业合作,能够快速突破市场壁垒,不仅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走进去”,也能够维护其他国家的市场优势,促进项目落地和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总而言之,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均具有显著优势,不仅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也能够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深化和拓展,为全球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五、结论与启示
通过本文的梳理与分析表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其相关政府政策也并非静态的政策清单,而是一个动态演进与持续调整优化的政策过程“。有为政府”要求政府必须紧密结合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客观实际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困境,灵活调整并施行多样化的政策组合,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只手”的共同作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从萌芽、发展,最终实现优化升级。
首先,要根据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开展情况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引导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走深、走实。政府应当依据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不同阶段,制定符合当期发展现状、能够解决当期发展问题的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体系,不仅需要体现合作的长远愿景、阶段性里程碑,也需要明确实施的具体路径,确保合作的方向明确、步骤条理清晰。此外,规划还需涵盖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诸如完善合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与保障措施、深化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机制等,引领第三方市场合作向更加深入、更为务实的层次迈进,从而达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其次,积极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制度创新,注重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合作各方共赢。具体而言,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本土企业与发达国家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提升本土企业的合作意愿,鼓励本土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适合第三方市场需求的合作项目。同时,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优化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确保合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最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当顺应时势,灵活应对,不断动态调整与优化策略。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市场环境也会不断演变,合作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会随之更迭。因此,政府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精准施策,各有其侧重点。“有为政府”的关键在于其政策要能够迅速响应市场变化,及时校准偏差,有效协助解决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各阶段可能遭遇的问题,与“有效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出处:《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25年第3期
文章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iLvembebNjyEedkOgm9Jl82x7ABsiOvu1BMZTByeOH_H1cg3g9WcDwWetPHR_28JujkmxqUEIA69rMUjeSduhXf8HaRymfMzDb3q17s3GLnSrKdhCPhs7koMfN8N-5fWD-XkaM502k5LgZGLsjaK317svz8fopP3gKCVZX2P4Qkx413emPHFgA==&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
作者简介

刘钻扩,经济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兼任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担任 Finance Research Letters、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和《中国管理科学》等多个期刊的审稿人。长期从事国际贸易、“一带一路”倡议、绿色投资合作、企业绿色转型与创新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先后在《中国管理科学》《世界经济研究》《财经问题研究》《软科学》 以及 Energy Policy、Finance Research Letters、Finance Research Letters 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撰写《关于专利权滥用之法律规制的研究——以国际贸易交易为中心》等多部领域专著。“Has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promoted its green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Evidence from primary provinces along the route”、“The impact of the free trade zone on green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evidence from the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等多篇英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论文《韩国推动物流企业‘走出去’的措施及其启示》《“海上丝绸之路”物流绩效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经济发展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曾获得优秀论文奖等奖项。
刘钻扩教授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国际贸易网络的‘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与模式研究”。还主持省级科学基金项目,主要有: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山东省进出口贸易的行业增长效应研究”;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第三方市场合作视域下山东企业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路径研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环渤海经济圈自贸区竞合机理、辐射联动机制与政策研究”;山东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支持园区高质量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的对策研究”;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制度环境对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等。

邹雅如,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国际商务领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