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平 景剑峰.新质生产力赋能破解数字竞争困境——基于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探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03):85-94.
DOI:10.16197/j.cnki.lnupse.2026.03.004
新质生产力赋能破解数字竞争困境——基于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探析
吕文平 景剑峰
摘 要:信息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使人类进入数字时代。以数据等非竞争性生产要素为核心、以平台为组织载体的数字竞争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因资本与技术的深度耦合而陷入复杂的现实困境。 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阐明了竞争的社会本质与历史规定性,揭示出竞争及其产生对抗性的实质是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社会化的外在强制形式,而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扬弃这种对抗性竞争的现实力量,打破仅凭技术、市场或理想化民主破解竞争困境的路径依赖。数字时代,基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竞争转向生产要素利用以及技术创新融合能力的比拼,催生出技术共研、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新型竞合关系。通过推动生产要素转型重构竞争格局,变革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夯实竞合根基,重塑价值目标引领竞合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撼动对抗性竞争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为破解数字竞争困境开辟可能性空间。
关键词: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数字竞争;新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竞合关系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迭代演进,数字技术与市场经济实现了深度融合,市场的运作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竞争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也呈现出多维度、立体化的博弈趋势。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平台为组织载体的数字竞争作为一种新的竞争形式,极大地释放了技术红利、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但也因资本与技术的深度耦合而衍生出全新的矛盾与困境。学术界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争论,关于数字竞争的本质是生产力的“效率革命”还是资本的“垄断复辟”?其治理路径应倚重技术自治还是制度规制?其价值导向在于资本增殖还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回应这些争论必须从根本上厘清竞争的内在机制和价值本质。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马克思主义形成过程的重要里程碑,“研究私有制和由此产生的竞争是恩格斯的《大纲》的主要对象,并贯穿于他的整部著作”。他将竞争视作私有制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同时认为“竞争贯穿在我们的全部生活关系中”。这一论断在数字时代同样适用。数字时代,新质生产力通过驱动数据要素的深度挖掘与高效配置,展示出数字技术对新的竞争关系的塑造。本文旨在通过重新审视恩格斯关于竞争本质的理论分析,透视数字时代竞争困境的根源和机理;立足新质生产力改变生产关系的现实逻辑,探寻摆脱数字竞争困境的理论方向和实践路径。
一、数字竞争面临的困境及其理论争议
所谓竞争关系,从广义上说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生物之间对于资源的争夺关系”,也是自然界实现生态平衡和生物进化的内在驱动力。然而,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竞争关系并非自然竞争的简单延伸,而是被技术、制度、文化等社会性因素不断塑造的不同主体之间的交互博弈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受到生产方式、权力结构以及文化价值的制约。随着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竞争关系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传统社会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社会结构具有高度的封闭性与稳定性,竞争的核心是生存资源的争夺,由于个体被束缚于由血缘、地域构成的共同体之中,竞争受到来自共同体内部的伦理以及人情的约束,往往表现为一种局部的、具体的且非制度化的情境依赖。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的开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在市场经济和契约精神的驱动下,世界不断被商品化,个人成为独立自主的权利主体。“竞争关系的真谛就是消费力对生产力的关系”,每个人都必然成为生产者或消费者,竞争关系表现为一种基于交易原则的非人格化的博弈关系,呈现出高度理性化与制度化的特征,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在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下围绕利润分配和价值占有,形成此消彼长的具有对抗性的动态博弈。信息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使人类进入数字时代,竞争关系表现为在数字经济条件下以数据、算法、平台和网络效应为核心驱动力的不同主体围绕技术、数据、用户等关键要素展开的新型竞争形态。其突破了传统工业时代以商品价格和市场份额为主的竞争逻辑,“在数字经济中,市场竞争的关键不再是简单的价格战或服务竞争,而是对数据和算法的掌控”。数字时代的竞争不受限于物理时空,而是延伸到由平台、算法与网络连接的虚拟空间之中,形成虚实相生的全域性互动场域。平台通过算法推荐与沉浸式体验等方式捕捉用户的注意力和行为数据,竞争的焦点从以往的对实体资源的占有转向对数据资源的垄断。“随着数字资产与其用户变得密不可分,个人和组织的流动性受到阻碍。这种依附性打破了竞争态势,使那些控制无形资产的人比竞争对手更具优势,无须真正投入生产即可获取价值。于是,一种捕获关系占据着统治地位。”基于这种变化,数字时代竞争关系及其内在机制的研究视角,不能仅停留于其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更应聚焦于技术与社会互动所构建的新型社会关系。
当数字时代的竞争关系被置于技术变革和社会关系重塑的双重维度下审视,一方面,由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赋能打破了传统竞争关系对物质生产资料的依赖,不同类型的主体得以凭借技术创新而非资产的规模化优势参与竞争,形成差异化和普惠性的竞争格局。同时,技术的变革推动竞争的重心转向效率和创新,拓展了竞争的时空边界,使其表现出跨区域、跨行业兼顾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开放性态势。另一方面,数字时代的竞争也在技术和资本的耦合下陷入了深刻且复杂的现实困境。一是生产效率提升与资本垄断加深的共生困境。数字技术使生产和流通效率飞速提升,智能制造提升了生产精准度,电商平台缩短了产销链路,数字协作降低了沟通成本,高效协同和价值共创成为数字时代竞争力提升的客观要求。但随之而来的是资本垄断的不断强化,“对数字技术的依赖现已成为个人和组织的社会生存条件”。这种依赖性使得头部平台凭借技术先发优势积累海量数据,通过流量控制、规则制定、资本并购等手段形成竞争壁垒,挤压中小商家生存空间,数字资本形成了数据越多、效率越高、垄断力越强的生态闭环。技术进步带来的良性竞争本应普惠市场主体,却造就了资本的集中与垄断,数字时代的竞争既无法脱离效率提升的技术基础,又难以摆脱垄断加剧的现实困境。二是技术自治与制度滞后的失衡困境。数字竞争的核心工具是数据与算法,算法的迭代优化由平台自主主导,这种“技术自治”的竞争模式,使得头部平台能够凭借技术优势快速构建竞争壁垒,实现低成本复制与跨领域扩张,造成中小主体因技术门槛与数据匮乏而难以有效参与。数据作为社会权力成为一种统治力量,“在大数据中看到的不是技术事实,而是制度事实”。而工业时代的反垄断规则无法界定数字平台通过免费服务形成的生态垄断模式,也就无法从制度层面遏制技术自治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三是资本增殖与主体性消解的价值背离困境。数字竞争本应通过技术进步与资源优化配置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创造更公平的发展机会以及更自由的选择空间,从而使人的解放成为可能,但是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利润和流量最大化成为核心目标,发展方向偏离了人本逻辑。平台通过算法精准收割用户注意力,用户的隐私权益被数据收集行为侵犯,自主选择权被算法推荐机制束缚,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不断增大,中小主体的创新活力被垄断格局抑制。“算法治理试图控制个体而不给愿望的形成留下任何空间,个体只能沦为拥有‘悲伤激情’的机器。个体在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阶段都会发现自己被剥夺了存在的权利。”算法治理与资本增殖的合谋,使竞争从打破封建人身依附实现个体自由的解放力量变成强制性内卷的枷锁。
面对数字时代的竞争困境,一种观点将数字竞争的困境归因于中心化平台对数据与算法的垄断性控制,认为技术本身具备去中心化与自治的潜能,主张以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架构构建开放的竞争生态,强调新技术与政策工具结合形成智慧规制(smart regulation),将技术命令与经济激励和道德劝说有效融合,以精准的数据监测维系市场竞争的有序与公平。而激进的市场主义者则认为这些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数字产权僵化与政府静态干预,而非市场本身的缺陷,主张通过产权竞拍、数据劳动确权等激进的市场机制设计打破垄断、激活竞争。正如波斯纳(Eric A. Posner)与韦尔(E. Glen Weyl)所言:“我们解决当前危机的办法是激进地扩大市场。”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数字时代的竞争困境源于数字化带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向封建制的转变,平台以“云封地”强制形成了超经济的数字依附关系。瓦鲁法基斯(Yanis Varoufakis)主张以“民主公司”实现制度变革,以数据共有和技术民主打破“数字领主—云农奴”的依附性垄断统治。这些观点虽然丰富了问题的分析维度,但囿于单向度的要素思维,不管是无视资本对技术的内嵌以技术对抗资本,还是试图以完全去制度化的市场竞争破解垄断,抑或是以制度改良破解资本统治权力,只能分别抓住技术、市场、制度中的某一方面作为破解竞争困境的路径,无法以一种历史的整体性视角辩证地剖析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无法揭示数字竞争关系社会本质的深层规定,亦无法真正回应数字时代竞争关系的本质困境。恩格斯的《大纲》作为马克思主义奠基性文献之一,开启了对资本主义竞争关系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先河。奥古斯特·科尔纽(August Cornu)指出:“对于作为自由主义学说的主要规律的竞争的批判,是恩格斯对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的批判的基础。”《大纲》中“竞争”作为核心关键词,出现了83次,是恩格斯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逻辑主线。尽管该文写于1843年,唯物史观尚未系统创立,但也正因如此,恩格斯反而能以一种更为直接且直观的整体性视角透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他将竞争视为私有制条件下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基本表现形式,揭示出劳动、资本、土地彼此之间内在矛盾关系的客观性及其产生的社会效应,打破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将竞争永恒化、理想化的理论幻象。重思《大纲》对竞争本质的批判性阐释,深刻把握数字竞争背后的社会本质与历史规定性,建立起经典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内在关联,有助于破除数字时代对技术、市场和理想化民主的迷信。
二、新质生产力对数字竞争底层逻辑的变革
恩格斯在《大纲》中首次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将竞争关系视为私有制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一切终究会归结为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竞争关系源于私有制带来的分裂和斗争。第一次分裂是把生产分裂为两个对立的方面,即土地和人的活动,也就是自然的方面和人的方面。第二次分裂是把人的活动分裂为两个敌视的方面,即劳动和资本。这三种要素彼此分裂,相互斗争。“因为私有制把每一个人隔离在他自己的粗陋的孤立状态中,又因为每个人和他周围的人有同样的利益,所以土地占有者敌视土地占有者,资本家敌视资本家,工人敌视工人。在相同利益的敌对状态中,正是由于利益的相同,人类目前状态的不道德已经达到极点,而这个极点就是竞争。竞争是强有力的发条,它一再促使我们的日益陈旧而衰退的社会秩序,或者更正确地说,无秩序状况活动起来。”可见,恩格斯将私有制视作资本主义竞争产生的原因,私有制决定了竞争的本质和运行逻辑,而竞争又是私有制的表现形式和必然产物,不断巩固并再生私有制的社会结构。同时,基于对竞争社会本质的批判分析,恩格斯鲜明地指出竞争并非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其存在形式与内在矛盾必然受到特定的所有制形式和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制约。他以不同所有制形式划分不同竞争方式,即私有制条件下的竞争是备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推崇的“自由竞争”,而在非私有制条件下,为各方面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竞争”或“合理竞赛”。他将消灭私有制称为“寻求斯芬克斯谜语的谜底”。“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竞争,即资本对资本、劳动对劳动的竞争等等,被归结为以人的本性为基础并且到目前为止只有傅立叶作过差强人意的说明的竞赛,这种竞赛将随着对立利益的消除而被限制在它特有的和合理的范围内。”由此可见,恩格斯“以辩证法的否定性和批判性透视社会现实”,虽然批判私有制条件下的对抗性竞争关系却并未抽象地否定竞争,但他以一种整体性的批判视角揭示出资本主义竞争的底层逻辑在于机器大工业与私有制结合所必然生成的对抗性社会形式,以及这种对抗形式的社会历史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对马尔萨斯人口论进行批判的过程中,恩格斯“运用生产力尺度来反对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恩格斯在《大纲》中 12次使用生产力(Produktionskräfte)这一概念,他坚定地认为,“人类支配的生产力是无法估量的。资本、劳动和科学的应用,可以使土地的生产能力无限地提高”。虽然恩格斯还没有与马克思合作自觉地表述唯物史观,却已经看到这种无法估量的生产能力作为一种客观的力量,始终是所有制发展与变革的社会基础。这种力量在私有制竞争规律的强制作用下成为与人相对立的客观力量,他尤其谈到了科学作为“精神要素自然会列入生产要素”,其本来是劳动的组成部分,由于被私有财产关系所束缚,只能服务于资本增殖,最终形成资本与劳动相对抗的格局。但是,恩格斯也强调这种客观力量始终是劳动者主体解放的现实力量。“这种无法估量的生产能力,一旦被自觉地运用并为大众造福,人类肩负的劳动就会很快地减少到最低限度”。扬弃私有制,促进生产力社会化的发展,使对抗性竞争成为彰显人的创造力和自我价值的合理竞赛,这种力量才能成为造福于大众的现实力量。
恩格斯对生产力与私有制关系的辩证理解,表明正是生产力的发展内在地产生出私有制这一否定形式,又在与私有制的矛盾运动中推动私有制的扬弃。竞争及其产生的对抗性是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社会化的外在强制形式,其作为资本增殖的杠杆,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更深层次上再生产着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关系。从资本主义工厂制度下集中协作的自由竞争到垄断资本跨行业的规模化生产,再到数字资本突破时空限制的实时协同生产,生产力社会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也变得错综复杂,但其并没有超出私有制条件下对抗性竞争的底层逻辑。恩格斯对竞争的辩证分析对于破解数字竞争的困境仍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数字竞争看似源于技术的自主扩张与数据积累的自然垄断,实质是资本对数字生产要素的全面宰制。“技术垄断权力源于数据资本主义私有制,而非数字技术先进性的自然结果。”资本通过占有数据平台和智能算法将开放的社会协作强行纳入追求无限价值增殖的封闭循环系统,数字竞争将对抗逻辑从实体市场拓展至整个社会生活领域,完成了对“生活世界”的深度殖民,这本质上是资本主导的竞争逻辑在空间与时间维度的极致扩张,其再现并加剧了私有制的排他性占有与生产日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
但是,孕育并加剧了当前困境的数字技术作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也内在地指向摆脱这一困境的客观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植根于生产力自身正在发生的范式跃迁,即“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不仅强调先进技术的应用,还强调其以高质量的发展为底层导向,推动数字技术从单一竞争工具转向创新融合的赋能载体,这场变革正从根基上撼动着对抗性竞争得以维系的历史性前提。
首先,新质生产力动摇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合法性根基。传统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在有形资本的稀缺性与独占性基础上,工业时代的竞争围绕对工厂、机器、原料等实体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展开,其成为资本垄断生产、攫取剩余价值的核心载体。而新质生产力借助技术革命客观上要求实现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以此重塑生产的属性特征与占有形式。“劳动资料及其技术基础自觉更新机制的常态化,恰恰是现代生产方式不同以往的‘质’性特征。它要求自然科学打破亦步亦趋的经验成规,以期‘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新质生产力催生的数据、算法、知识、算力等新型生产资料,具有非竞争性和共享性等特征,其效能发挥并非依赖于排他性的占有,而是取决于要素的流动效率与组合优化,客观上要求以开放的社会化占有形式超越垄断趋向,从而为消解私有制条件下的对抗性竞争提供了物质要素层面的可能。
其次,新质生产力对线性封闭的竞争结构产生冲击。在生产组织方式上,传统的机器大工业塑造了集中且线性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各生产主体围绕线性的生产工序与资源配给展开竞争,竞争的范围与目标被工业生产的标准化原则严格界定,资本规模决定了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竞争建立在利益基础上,而利益又引起垄断;简言之,竞争转为垄断”。这使得市场竞争边界清晰,各行业壁垒分明。而新质生产力则依托数字技术要求打破行业壁垒,建立起开放、扁平、高度协同的社会化系统。物联网与区块链技术支撑的供应链在全球范围内实时联动,将各生产环节整合为可优化的有机网络,基于数字平台的产销融合使消费者得以直接参与设计以及生产传播,从而打破生产与消费的壁垒。“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突破了传统产业组织的边界,呈现出资源集聚、组织灵活与跨域联通的特征,已经深度嵌入经济体系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与依靠信息壁垒、市场割据以及零和博弈的传统竞争模式不同,新质生产力催生出一种由数字生态内生的技术共研、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新型竞合关系,这种竞合关系应基于劳动主体自觉合作,聚焦于创新效率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自觉赶超。再次,新质生产力驱动竞争价值导向的改变。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新形态,“新质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发展量变引起质变的必然结果”。这种质变,不仅体现在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驱动生产力的价值导向发生新变化。“新质生产力蕴含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指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价值实现。”传统竞争模式以资本增殖和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竞争的终极目标,加剧了社会成本的消耗与生态资源的破坏,导致社会分化与阶级对立,破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根本上背离了生产力发展的人本逻辑与社会属性。新质生产力追求的是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的有机统一,人类的生存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内嵌于新质生产力发展逻辑之中的价值取向。新质生产力通过“提升劳动者素养,推动劳动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不断拓展劳动对象的新领域、新空间,实现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最优化组合”。推动竞争从成本压制和规模扩张转向生产要素利用以及技术创新融合能力的比拼,才能使竞争成为服务于社会发展与人的解放的积极力量。
综上所述,新质生产力正在通过一场深刻的范式革命改变竞争得以产生和演化的社会基础,其先进性使得恩格斯在《大纲》中所批判的那种对抗性、破坏性的竞争形式显得日益落后与狭隘。新质生产力正在为一种社会化程度更高、人的发展更充分的生产组织形式创造着现实的物质基础。旧有的社会矛盾正在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孕育出自我扬弃的现实力量,这是历史辩证法内在运动的实践彰显,对这一过程的自觉推动,正是我们在数字时代继承发展恩格斯竞争批判理论的要义所在。
三、新质生产力破解数字竞争困境的基本路向
数字竞争困境的产生本质上是私有制条件下对抗性竞争在数字场域的具象化延伸,如何以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逻辑超越传统资本逻辑对数字竞争的主导,推动数字竞争从以资本主导的对抗性竞争转向以创新引领的竞合共赢,实现数字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是破解数字时代竞争困境的关键所在,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数字时代的创新实践。
(一)推动新质生产力要素转型以重构生产与竞争格局
数字时代生产效率获得极大提升,但资本的私有化垄断却将效率收益单向集聚,使社会发展陷入“效率越高垄断越强”的恶性循环。“技术中立”为资本的要素垄断辩护,进一步强化了数字生产要素占有决定竞争地位的对抗性格局。要突破这一困境,首先,必须凸显数字生产要素的社会属性。数据、算法等数字生产要素的形成与增值,源于消费者的行为数据,它们经过劳动者技术研发迭代升级,在社会公共场域得到实践校验,实质上是由社会协同创造且应该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公共产品。数字生产要素的核心特征在于复用性和非损耗性,它们不仅不会因使用而损耗,反而在流动与共享中发挥最大价值,这构成破解由资源封锁导致的竞争垄断格局的客观条件。其次,重塑数字生产要素的占有配置体系。传统生产力要素配置以资本为核心,形成的是层级集中、单向垄断的资源聚集模式,而新质生产力以技术发展为内生动力,技术成为要素流动与组合的关键支撑,“资源配置方式发生新变革,生产力要素组合质量不断优化提升”。通过新型配置载体,让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平等获取核心要素资源,开展公平竞赛、协同合作,以此弱化资本与权力的中心垄断体系,消解生产要素垄断产生竞争对抗的恶性循环。最后,确立创新能力主导竞争的新范式。数字时代的核心竞争力是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生产要素利用能力的竞争。数据等新质生产力构成要素的非竞争性改变了工业时代以生产资料的稀缺占有来维持超额利润的路径,价值的增殖不完全依赖于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复杂的创新性劳动才是生产资料非竞争条件下价值创造的真正载体。创新性劳动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协作的基础之上,以知识生产与技术突破为核心内容的高度复杂劳动,借助数据、信息的复用,能够创造出远超常规劳动的价值增量,这直接构成了价值生成的核心,“创新性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和原有数字化生产资料旧价值的转移共同构成了数字商品的总价值”。不是单纯地依靠技术的自发演进或是对市场的绝对依赖,“把创新摆在第一位,是因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只有抓住创新性劳动的社会性本质,以公益性、普惠性的技术创新为市场注入新的竞争活力,才能突破垄断资本的封锁,让竞争回归创新竞赛的根本,让合作成为数字生产要素增值的必然选择,从而推动竞争形态从“要素对抗”向“创新竞合”转型,破解数字时代生产效率提升与资本垄断加深共生的竞争困境。
(二)变革生产关系具体形式以夯实竞合关系的现实根基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新质生产力作为数字时代的先进生产力,必然以全社会范围的协同与复用展现出高度社会化的本性,这客观上要求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建立起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内在关系,而生产关系仍固守于工业时代的排他性占有形式,必然会导致科技巨头凭借对科学技术和数字资源的垄断形成普遍性的社会权力扩张。当制度变迁滞后于技术的权力扩张时,既有的监管体系便无法触及私有制下“竞争—垄断—权力统治”的深层循环,那些认为凭借技术发展、市场自发调节能够解决一切竞争问题而回避生产关系的变革的观点,就是纵容私有制与先进生产力的矛盾不断激化,从而成为陷入由技术垄断引发的结构性竞争困境的元凶。生产关系只有与生产力同向变革、动态适配,才能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以改革调整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来破解竞争困境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完善数据产权制度以实现增益共享。“产权清晰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和基础,是产权社会化和生产社会化的实现条件。”完善数据产权的归属认定有助于确立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法定地位,以公平的权益分配机制确保收益社会共享,从而激发全社会持续创新的竞争活力,同时强化利益保护与监管体系以清晰的产权规则为竞争划定底线,才能为数字时代开放协作的竞合关系的形成奠定制度基础。第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变革以实现协同治理。要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应该推动社会治理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转向。这一变革并非否定市场和企业的主体地位,而是反对单一的市场万能和资本独大。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引导竞争走向竞赛合作,市场通过主体行为践行竞合逻辑,社会通过公众监督保障竞合公平,三者协同发力夯实数字竞合关系的治理根基,才能使“竞赛—合作—共赢”成为数字时代竞争的主流形态。第三,培育多元化的竞合主体以激活创新性劳动竞争的社会土壤。多元化的竞合主体是打破科技巨头垄断支配的组织前提。创新从来不是孤立的各主体的天才创造,只有在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下鼓励平台、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在竞争与合作中相互激发,迭代演进才能持续推进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第四,推动生产组织形式生态化发展以实现价值共创。产权共享、治理协同、多元主体参与,必然催生生态化生产组织形式的生成。生态化组织以平台与节点的共生结构取代传统的层级化控制,能够将分散的劳动转化为社会化的创新合力,“数字平台生态系统间的交互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互联互通,更体现在用户、数据、资源和服务的跨界流动与价值共创”。通过开放AP(I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共建产业创新联盟、共享技术研发成果等方式,让不同主体能够在开放的组织框架中开展公平的创新竞赛和深度合作,实现以竞赛提升创新效率,以合作放大价值增量。
(三)重塑竞争价值目标为竞合关系确立人本主义价值导向
恩格斯在《大纲》中对资本主义对抗性竞争的最核心批判,是针对其价值向度的异化——私有制“最终使人变成了商品”。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被迫陷入极端分化,“卷入竞争斗争的人,如果不全力以赴,不放弃一切真正人的目的,就经不住这种斗争”。在数字时代,如果任由资本垄断,这种价值异化会被进一步强化,对普通人而言,“数据化和网络化的主体其实就是自己的全景监狱”。与之相伴的是,“道德约束机制松弛,伦理责任意识淡化。功利主义的交往倾向日益增强,量化指标替代了价值判断,人文关怀在技术理性的挤压下不断萎缩”。垄断资本通过对抗性竞争实现快速增殖,人成为数字庄园的依附者以及算法运行的附庸,数字劳动者的价值被低估,社会的公共利益被忽视,竞争沦为“资本对抗的游戏”。然而,新质生产力是技术的现代化更是人的现代化,“人工智能等技术只是改变了人的劳动形态,没有改变劳动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本质意义”。明确新质生产力的价值导向,才能自觉地引导竞争从压制人的异己力量转化为激发人的创造活力的解放力量。这一价值目标的重塑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其一,以人民至上超越资本至上的价值立场。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新质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超越,在价值层面表现为它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的根本指向,明确这一基本立场,竞争的目的不应是对利润最大化的单向度追求,而是让惠及人民的创新成果得到更充分的实现。竞争应从资本增殖的博弈工具,转化为创新成果能否为人民共享的实践场域。其二,明确劳动者的价值主体地位。在资本主导的竞争关系中,劳动者只是作为劳动力要素被纳入生产过程,而新质生产力旨在让劳动者从资本增殖的工具转化为历史发展的现实主体,“在遵循技术形态更迭客观规律的同时,更加注重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实现对象化知识向主体性力量的历史转化”。合作性竞争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劳动者从“为他人创造”转向“为自身创造”,竞争便不再是外在强制的压力,而成为主体自我实现的驱动力。其三,重塑竞争的价值评判标准。私有制条件下竞争的评判标准本质上是资本逻辑的产物,市场占有率、资本回报率、用户增长率等单一的效率指标成为衡量竞争成败的唯一标尺,而人的发展状况、创造力的提升、自由度的拓展反而被排除在外。因此,必须将“共同富裕”“人的自由度”引入价值评判标准,当竞争的结果不再表现为少数人对财富的占有,而是表现为多数人发展空间的拓展与创造能力的释放,竞争才真正从异化的力量回归为人类自我实现的中介,这不仅是对私有制下竞争价值评判标准的祛魅,更是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复归。
四、结 语
新质生产力推动的竞争形态从“对抗”到“竞合”的转型,是生产力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变革以实现人的解放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数字时代的具体实践,是恩格斯《大纲》中竞争批判思想的传承与发展。这一转型的意义不在于对旧有竞争模式进行局部优化,而在于通过重塑生产资料要素属性、生产组织方式及价值导向,从根本上撼动对抗性竞争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为扬弃数字时代的竞争困境开辟可能空间。“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中国要强,中国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新质生产力代表着当前及未来生产力发展方向,既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立足点,也是改变世界范围内对抗性竞争的制高点。数字社会唯有以“在场”的方式正视竞争,以新质生产力破解新竞争之困,才能发挥竞争的积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现实镜鉴。
文章出处:《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26年第3期
文章链接: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wYvQo-F_OPaeB1kyfpmdXZj7uBeG_9xf8VaATwDaXolwfXGtEjjrNbeEL1aMqG8TPiGgCzain06GcNbKLyN3RWaVpLD-c9xmocuGyskKpvhIyqt2MQGjwxKXt01VLUwb7lYsJLSvCtKyeDybAU6Tq8rTbAaRPg4KWMTEy64NUEaUx2ENQZtRkg==&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
作者简介

景剑峰,内蒙古乌兰察布人,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吕文平,辽宁大连人,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