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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介:刘红 钟雪 肖泽文丨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0 阅读量:

刘红 钟雪 肖泽文.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03):125-136.

网络首发:http://doi.org/10.16197/j.cnki.lnupse.20251015.001



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


刘红 钟雪 肖泽文


摘 要:在服务业与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激发各国间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 本文运用投入产出法构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指标,选取2005—2018年中日服务贸易行业层面的面板数据 作为研究样本,探究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对中日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显著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发展,在进行了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之后,该结论仍然成立。异质性分析发现,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影响存在差异。机制检验显示, 中国服务业数字化主要通过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提升服务效率来推动中日服务贸易发展。本文研究结论将为更好地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发展提供经验证据和政策参考。


关键词:服务业数字化;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服务效率


一、引 言


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极大地改变了服务业的运行模式,促进服务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深化。服务业作为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其数字化转型升级将对服务贸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增长最快的部分。尤其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的推动下,中日两国互相成为彼此重要的服务贸易伙伴。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数据显示,2015年中日双边服务贸易额为 332.7亿美元,到2019年增长至 421.5亿美元,5年内增长了26.7%。但受新冠疫情冲击,中日双边服务贸易额在2020年有所减少,2021年起开始恢复增长,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然而,2021年中日服务贸易在双边贸易中的占比仅为7.8%,低于全球21.4%的平均水平,表明两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中日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发展双边服务贸易不仅顺应了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趋势,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发展。因此,有必要借助数字经济积极培育中日服务贸易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有关产业数字化的研究主要以制造业数字化为主,对服务业数字化涉及不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制造业数字化对出口贸易、价值链、收入分配等多个领域发展均有促进作用,但针对服务业数字化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总体较少。与此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逐渐取代货物贸易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重心,然而目前仅有少数研究从外商直接投资、人均收入水平和市场规模等角度分析了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鲜有从服务业数字化视角探讨其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效果以及作用机制的研究。基于此,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利用投入产出法,创造性地构建了服务业数字化的衡量指标。第二,基于2005—2018年中日服务贸易行业层面的面板数据,采取定量分析方法,探究了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第三,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实证检验了数字贸易和服务效率的两大作用机制。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服务业数字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

传统服务业由于具有服务不可存储性、供给与消费的同步性等特征,难以实现远距离贸易。然而,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诸多数字技术日益普及和深入应用的背景下,传统服务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从供给端来看,服务业数字化有助于服务业企业利用数字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经营能力;有助于协调供应商、中间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关系,优化企业间资源配置;有助于将数据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提高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因此,服务业数字化能够从供给层面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夯实基础。从需求端来看,服务业数字化可以通过数字技术突破服务消费的时空限制,例如碎片化电子阅读和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形式拓展了服务贸易的边界;同时,服务业数字化能够通过创造新的消费场景和数字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偏好,从而实现服务贸易的多样化。因此,服务业数字化能够从需求层面提高服务贸易的可能性。据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服务业数字化能够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二)服务业数字化对服务贸易的作用机制

1.数字贸易                                                 

服务业数字化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来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过程,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可以加速数据要素的积累,进而推动数字技术在服务业的广泛应用。而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也是影响数字贸易的重要因素。因此,随着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数字贸易的发展基础得以不断提升。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和服务贸易的融合产物,也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国际贸易的新形态,数字贸易的本质仍是服务产品的交换和服务价值的实现,数字贸易不仅没有改变服务贸易的本质,反而成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发展数字贸易,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数据传递方面的优势,对数据实现高效率、无边际成本的传输,有效降低服务贸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助数字技术创造新的服务模式,丰富服务贸易的内容和形态,促进服务贸易多样化发展。据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服务业数字化能够通过数字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2.服务效率

服务效率提升主要体现在提高服务生产效率、提升服务匹配效率和降低服务交易成本等方面。首先,数字技术可以通过服务业的产业组织创新,扩大服务生产的规模经济优势、分工灵活调控优势和生产消费一体化优势,从而提高服务生产效率,为更好地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其次,数字技术简化了消费者获取服务供给信息的过程,帮助消费者快速搜寻并匹配自己所需要的服务产品,同时数字技术降低了生产者匹配服务需求信息的难度,使生产者能够更好地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生产,从而减少了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了服务的匹配效率,使服务贸易得以快速发展。最后,数字技术能够深度解析并响应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创造新的消费方式和产品,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机会成本,从而显著减少服务交易成本,为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更多可能。据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服务业数字化能够通过提升服务效率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本文借鉴张艳和付鑫(2022)的计量方程,构建计量模型:


lnSTradeit = α0 + α1Digit + α2Controlit + μi + λt + εit (1)

其中,i和t代表行业、年份。被解释变量(STrade)指的是中日服务贸易的出口额或者进口额。需要注意的是,中日服务贸易出口额是指中国对日本的服务出口,进口额是指中国自日本的服务进口,下文同。核心解释变量中国服务业数字化(Dig)根据2021版OECD投入产出表(IOTs)计算得到。参考已有文献并考虑数据可得性,本文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Control):行业国内生产总值(GDP)、行业外商直接投资(fdi)、行业工资水平(wage)、行业对外贸易开放度(open)、日本服务业数字化(jdig)。此外,本文还通过纳入行业固定效应(μi)和年份固定效应(λt)来控制不变因素的影响,同时用εit表示误差项。


(二)行业匹配及处理

由于OECD对服务贸易行业和服务业行业的分类存在差异,因此实证分析前需要先对服务贸易行业与服务业进行匹配。首先,参考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划定的服务业行业,并将其与 2021版 OECD 投入产出表(IOTs)的行业进行匹配,归纳了投入产出表(IOTs)中属于中国服务业分类标准的行业。其次,利用联合国提供的产品总分类表(CPC Ver.2)将服务贸易行业(EBOPS2010)转换为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4)。再次,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4)可以相互对照,本文将服务贸易行业(EBOPS 2010)进一步转换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最后,按照归纳好的 OECD-IOTs 行业编码,可以匹配服务贸易行业和服务业行业。此外,关于数字经济行业的划分,本文借鉴杨晓霞和陈晓东(2022)的研究,将计算机、电子和光学设备(D26)、电信服务(D61)、IT与其他信息服务(D62T63)划分为数字经济行业。


(三)服务业数字化测算

根据张晴和于津平(2021)、戴翔和杨双至(2022)的方法 ,利用中国投入产出表,采用包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在内的测量方法来测度中国服务业行业数字化水平。

绝对指标可以细分为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但是绝对指标难以反映投入数字化的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的相对作用,忽略了服务业各中间投入的结构特征,也可能存在异方差与自相关的不利影响,故采用相对指标予以克服,计算公式分别为:

其中,Digjdirect(Digjcomplete)为服务业行业 j的直接(完全)依赖度,指的是服务业行业j对数字经济行业的直接(完全)消耗占所有直接(完全)消耗的比重。直接依赖度Digjdirect或者完全依赖度Digjcomplete的值越大,意味着服务业行业 j的数字化程度越高。在本文的基准研究中,使用完全依赖度 Digjcomplete作为测度服务业数字化的关键指标,并利用直接依赖度Digjdirect进行稳健性检验。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第一步,以服务贸易行业与服务业行业的对应关系为依据,将45×45行业的OECD投入产出表合并为30×30行业的投入产出表,使得10个服务业行业与服务贸易行业相对应。第二步,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运用Matlab软件计算消耗系数矩阵得到10个服务业行业的直接依赖度和完全依赖度,并以此作为服务业行业数字化的度量指标。


(四)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5—2018年10个中日服务贸易行业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考察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OECD-WTO平衡服务贸易(BaTIS)数据集有两种不同国际收支统计编制标准(BPM5、BPM6)。由于时间序列可比性问题,无法合并两个数据集,故本文的中日服务贸易数据选择OECD-WTO平衡服务贸易数据集第六版(BPM6),该数据集的时间跨度为2005年至2021年。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指标利用中国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到,本文的投入产出表数据均来源于2021版OECD投入产出表,该数据的时间跨度为 1995 年至 2018 年。因此,本文样本数据选择区间为 2005 年至 2018年。行业国内生产总值通过中国行业增加值来衡量,行业外商投资采用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衡量,行业工资水平由中国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来衡量。以上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此外,本文还使用中国行业层面进出口总额与行业层面增加值的比值作为行业对外贸易开放度的衡量标准,该指标的数据来自 OECD 数据库。而日本服务业数字化的指标则利用日本投入产出表计算完全依赖度得到。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在进行基准回归之前,本文通过计算相关系数和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了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各解释变量并未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为了考察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双边服务贸易的影响,本文采用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基准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其中,第(1)、(3)列是以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额对数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第(2)、(4)列是以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额对数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由于国内生产总值是影响本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故第(1)列和第(2)列在控制行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的基础上,加入行业国内生产总值作为控制变量,分别考察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影响。结果显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口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初步说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正向影响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第(3)列和第(4)列,加入行业外商直接投资、行业工资水平、行业对外贸易开放度及日本服务业数字化等控制变量,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表明本文的估计结果具有较高的稳健性,由此验证本文假设1。


(二)内生性处理

基准回归结果验证了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双边服务贸易的正向影响,但是由于逆向因果关系和遗漏变量的原因,计量模型存在内生性问题,本文通过以下方法进行相应处理,减少内生性问题对参数估计的干扰。

第一,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中国服务业数字化与中日服务贸易之间可能存在逆向因果关系。由上文可知,数字贸易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数字贸易可以激发服务业的数字化潜力,强化数字技术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从而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所以中日服务贸易的发展可能会促进中国服务业数字化。针对由于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借鉴Arnold等(2011、2016)的方法,将印度服务业数字化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工具变量。因为中国和印度同为发展中国家,又是相邻的亚洲国家,中印之间的竞争关系使得两国在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过程中相互影响,所以满足工具变量相关性的要求。同时,印度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非常有限,又满足工具变量外生性的要求。印度服务业数字化指标根据前文计算方法得到。此外,本文还借鉴许和连等(2017)的方法,将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一阶滞后项作为另一个工具变量。 

表2中第(1)列至第(4)列显示了本文使用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2SLS)的结果。其中,第(1)至(2)列为选取印度服务业数字化作为工具变量分别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进行2SLS回归的第二阶段结果;第(3)至(4)列为选取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一阶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分别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进行2SLS回归的第二阶段结果。分析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呈现出正向且显著的系数,说明该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分析的结果相吻合。同时,为验证工具变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本文对工具变量进行不可识别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LM统计量的结果均在1%的水平上拒绝不可识别假设,KPF统计量和CDF统计量的结果均远大于Stock/Yogo弱工具变量检验10%水平的临界值16.38,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以上检验均说明工具变量选择合理有效。

第二,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尽管基准回归模型已经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但考虑到行业生产率的变化可能对服务贸易产生潜在影响。因此,为了更加准确地识别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因果关系,本文在原有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引入行业生产率(tfp)这一潜在的遗漏变量,以缓解因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行业生产率采用中国行业增加值与行业职工人数的比值衡量,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结果如表2第(5)、(6)列所示,在增加行业生产率之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


(三)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从变量、模型、样本三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第一,更换核心解释变量。在基准回归模型中,本文将完全依赖度作为度量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指标。为了避免单一指标计算产生的偏误,本文将核心解释变量更换为直接依赖度(Dig_d),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3第(1)、(4)列所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回归系数分别在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得到了验证,与基准结果相符合。 

第二,更换估计方法。本文通过引入全面的FGLS(Feasible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方法重新估算样本,从而规避由单一估计方法引起的偏差,同时解决基准回归模型中可能出现的组间同期相关性、组内自相关性和组间异方差等问题。如表 3中第(2)列和第(5)列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验证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第三,回归子样本。中日两国间的政治关系对中日双边经贸关系影响深远,尤其是 2012年钓鱼岛争端导致中日政治关系骤冷,对中日双边服务贸易冲击较大。为此,本文剔除2012年和2013年的数据后对子样本进行估计。结果如表 3 第(3)、(6)列所示,即使剔除了中日政治关系变化较大的年份,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回归系数仍正向显著,进一步验证了先前结论的可信性。


(四)异质性分析

1.时间异质性                                              

考虑到不同时期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异质性影响,本文分别从 2008年、2011年 两个时间节点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进行异质性分析:第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将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产业数字化作为复苏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服务业数字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了探究金融危机前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影响的潜在差异性,本文采用了一个时间虚拟变量dt。该虚拟变量的值在2008年及之前为0,在2008年以后为1。本文在基准回归 模型中添加了时间虚拟变量 dt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交互项,回归结果如表 4第(1)、(2)列所示,在 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中,交互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中,交互项系 数却不显著。说明 2008年之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更加显著地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出口,但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口无显著影响。可能的解释是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在2008年之后迅速发展,提升了中国 服务企业的供给效率,增强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了中日服务贸易出口。

第二,2011年中国发生了一系列互联网大事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首批2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以及百度、腾讯、阿里等中国互联网大企业纷纷 宣布开放平台战略等。这些重大事件均表明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产业数字化成为中国政府和企业的 重要共识,这也将强有力地推动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加速发展,因此,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加速发展 可能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造成影响。为考察2011年前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是否会对中日服务贸 易进出口产生异质性影响,本文将全样本划分为 2005—2010年、2011—2018年前后两个时段分别进 行回归。在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中,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在2011年前后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均显著,说明并没有异质性影响,回归结果如表4第(3)、(4)列所示;而在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中,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在2011年前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口不显著,在2011年后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口显著,回归结果如表4第(5)、(6)列所示,说明在2011年之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显著促进了中日服务贸易进口。可能的原因是,2011年之后旅行占中日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越来越大,而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加速发展显著提高了我国居民赴日旅行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刺激了我国居民赴日旅行的需求,从而推动了中日服务贸易进口。

2.行业异质性

由于服务业各行业劳动力、资本及技术的要素结构特征不同,这决定了服务业各行业在数字化过程中对数字投入的依赖程度存在差异,因此,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可能存在行业异质性。本文根据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考察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的行业异质性:第一,参考康金红等(2022)的分类标准,将服务业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三大类,并引入行业虚拟变量di,将非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即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业)赋值为0,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赋值为 1。在基准回归模型中加入行业虚拟变量 di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交互项,回归结果如表 5第(1)、(2)列所示,在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中,交互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中,交互项系数却不显著。表明与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相比,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数字化更能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出口,但是对中日服务贸易进口无异质性影响。可能的解释是数字经济对不同服务业行业的渗透率存在差异,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与数字经济的融合程度高于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与数字经济的融合程度。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出口方面,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数字化的优势。第二,根据余泳泽和潘妍(2019)的分类标准,将服务业分为高端服务业和非高端服务业两类分别进行回归。在非高端服务业中,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促进作用均不显著,回归结果如表5第(3)、(4)列;而在高端服务业中,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显著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出口和进口,回归结果如表5第(5)、(6)列。表明高端服务业数字化既能促进中国对日本高端服务出口,也能促进中国自日本高端服务业进口。可能的原因是,高端服务业主要由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组成,其数字化能够增强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从而促进中国对日本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同时,高端服务业数字化也能够刺激我国对高端服务业的需求,而我国的比较优势是非高端服务业,日本在高端服务业拥有比较优势,所以中国会增加对日本高端服务业的进口。

五、进一步分析


以上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显著提高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水平。那么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影响中日服务贸易的作用机制是什么?根据前文的理论机制分析,本文从数字贸易和服务效率两个渠道进行实证检验,以便增进对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影响机制的认识。


(一)数字贸易的机制检验

由理论机制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数字化通过夯实中日数字贸易的基础,推动中日数字贸易发展,从而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发展。本文参考周念利和陈寰琦(2020)关于数字贸易的划分,将服务贸易分为数字贸易和非数字贸易两类,分别进行回归,探究中国服务业数字化通过数字贸易机制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结果如表6第(1)、(2)列所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数字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而在第(3)、(4)列中,并未发现相同的结果。可以看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通过中日数字贸易来推动中日服务贸易发展,由此验证本文假设2。


(二)服务效率的机制检验

理论机制分析表明,服务效率是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可以通过提升服务业的服务效率,从而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发展。为此,本文借鉴洪名勇等(2020)对服务效率的处理方法,采用行业增加值与行业总产出的比值来衡量行业服务效率(stfp),数据来源于OECD-IOTs。回归结果如表6第(5)列所示,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服务效率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显著地促进服务效率提升。由此可得,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可以通过提升服务效率,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发展。此外,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中国服务业数字化与服务效率的交互项,进一步研究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在不同服务效率水平下的差异性。交互项系数表示随着服务效率的变化,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边际效应。回归结果见表6第(6)列和第(7)列。在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中,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由此可见,在服务效率越低的服务行业,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越能够通过提高服务效率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出口。但在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中,交互项系数不显著,说明这种差异性在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中不明显,由此验证本文假设3。

六、结论


在服务业和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本文探讨了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如何影响中日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并基于 OECD 投入产出表,构建了行业—时间维度的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指标,实证分析了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对中日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显著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发展,且这一结论在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保持稳健。基于异质性分析发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能够更加显著地促进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2011年互联网大事件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显著促进了中国自日本服务进口。相较于非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数字化更能促进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相较于非高端服务业,高端服务业的数字化能够显著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机制分析表明,中国服务业数字化主要通过推动中日数字贸易发展、提升中国服务业效率的路径促进中日服务贸易发展,且在中国对日本服务出口中,服务效率的促进作用具有差异性。 

以上研究结论为推动中日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相关政策启示。第一,大力发展中日数字贸易。中国可以在数字贸易发展和监管方面加强与日本的交流与合作,寻求和扩大两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共同利益。同时,中国还可以加强与日本在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的谈判,利用数字贸易规则促进中日数字贸易的发展,进而推动中日服务贸易发展。第二,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服务效率。服务效率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业数字化水平的提高。我国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服务企业数字化发展,为其提供优越的数字化条件。比如,为服务企业提供数字化的财政补贴,降低服务企业数字化的成本。同时,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加大对服务企业数字化的金融扶持力度。努力提升服务企业的服务效率,促进中日服务贸易的发展。第三,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建议在研究世界各国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业数字化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制定和出台推动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发展战略和支持政策。明确中国服务业数字化的发展方向、关键领域和实施路径。第四,强化数字要素支撑,夯实中国服务业数字化基础。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是服务业数字化的关键。数据的挖掘、流动及共享能够促进服务业数字化,我国政府应当完善数据流动和共享的政策法规,减少数据限制政策对服务业数字化的制约。同时,加大对数字技术的研发投入,为服务业数字化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文章出处:《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26年第3期



作者简介



刘红,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之领军人才。日本法政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现代日本经济、绿色经济、东亚区域合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参与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在日本东京大学的《社会科学研究》《东北亚论坛》《日本学刊》《国际商务》《现代财经》《经济与管理研究》《商业研究》《统计与信息论坛》《当代财经》《现代日本经济》等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CSSCI期刊论文近30篇。4篇资政建议获国家级采纳。获第七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政府奖)一等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

  


钟雪,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



肖泽文,广西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